发布人:法言法语 :2022-06-07
从上述的规定而言,股权登记机构主要是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各地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机构,其本身并不是股权质押法定登记部门。
根据原《公司法》和原《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非上市股份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事项均不包括发起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在检索该问题中,见有观点提及一种客观情况:实务中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业务操作系统里,股份公司的股份不属于公司登记事项,除发起人外,新股东不录入业务系统。但股权质押需关联系统股东信息,故业务系统无法对新股东进行股权质押办理登记。
(2018)沪0112民初6007号、(2017)沪0107执异23号中也有针对性地分析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登记是否必需。另通过查询企查查、裁判文书等,可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的情况并不在少数,如(2019)沪0109执异110号。
但确也存在地方规范性规定,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出质时,不仅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还应到股权登记托管部门办理出质股权冻结手续。
上海市《关于加强本市股权托管交易市场非上市股份公司登记服务的意见》(沪金融办(2013)343号)明确指出:相关企业和股东可以持有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出具的有关股权托管登记证明材料,向本市工商部门办理载明股东情况的章程备案和股权出质登记。
湖南省《关于规范开展非上市企业股权登记托管和股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湘金监发〔2021〕21号)优化股权出质流程:出质人和质权人在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后,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股权出质登记后,由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对出质股权在股东名册上进行记载。商业银行股权质押还要符合《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有关要求。
而且,司法实践中对于股权出质登记的效力,观点也并不统一。经有限检索,多数法院认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即生效且具有公示效力。个别法院则要求要到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冻结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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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哲雨律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拥有工科、法律双重专业背景,在企业、律所二十余年工作经验,先后担任过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法律事务负责人、企业高管。曾代理过数百起诉讼、仲裁案件,掌握企业法律风险控制措施,熟悉民商事纠纷处理程序,具有丰富的诉讼案件代理、非诉业务实操经验和过硬的专业能力。 在工作中,能解客户所急,以博学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敬业精神,回馈每一位客户的信任! 曾经服务过的企业客户主要有: ■ 中电(北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北京住总正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政华住宅合作社 ■ 双赢集团有限公司 ■ 云投旺世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中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能源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 全国现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国际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擅长领域:公司法律事务 一、 曾代理的部分涉诉案件 1.代理北京XX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山东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淄博仲裁委员会】; 2.代理北京XX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常州XX电器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案【常州市中院(一审)、江苏省高院(二审)】; 3.代理北京XX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XX银行前门支行、北京XX房地产有限公司、北京XX集团等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2.5亿元)【北京市高院(一审)】; 4.代理北京XX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XX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无锡市中院(二审)】; 5. 代理北京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XX装饰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北京昌平法院(一审)、北京一中院(二审)】; 6.代理李XX、高XX与XX银行天津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约2.7亿元)【天津高院(一审)】; 7.代理李XX与XX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约1.1亿元)【上海一中院(一审)】。 二、 部分非诉业务 1.为XX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重庆XX项目开发建设、销售,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 2.为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梳理中国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建设集团历史遗留法律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 4.为中央XX有限公司对某电视连续剧“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数千万元资金进行催收,并成功促成其制片人签订《还款计划》; 5.中国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黑龙江XX农场《战略合作协议》及其他系列落地法律文件的主要拟定人; 6.参与中国XX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四川XX有限公司的国企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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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亚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律师行业从业11年,8年多的投融资、公司治理、股权期权以及金融相关行业的法律服务经验。2018年度北京市海淀区优秀律师。 2006年4月-2008年3月 ,北京市金德律师事务所做实习律师 2008年3月至今2011年8月 ,在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做专职律师 2011年9月至今,北京市亚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主要职务: 1、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2、北京市律师协会金融创新与互联网金融委员会委员; 主办案件: 1、主办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与高开星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2、主办上海荣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3、参与天津大学与深圳市时代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第三人航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市广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外贸金融租赁公司委托合同纠纷(涉案金额2.5亿); 4、罗沛文诉上海宠乐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案件,一审败诉,二审胜诉,再审维持二审; 5、北京摩登天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河南省弘亿国际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案件,河南省高院胜诉; 6、上海荣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与诺达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冒锋颖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一审败诉,二审胜诉; 7、盘锦大米协会与北京五谷田源商贸有限公司商标权纠纷一案; 法律顾问: 1、北京好医生集团; 2、北京钜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北京缉熙景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北京辽宁商会法律顾问团成员; 5、北京乐宠科技有限公司; 6、北京五千年科技有限公司; 7、上海宠乐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8、北京鸣鹤鸣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张华利系北京市万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具有北大光华管理学院EMBA教育背景, 20年律师执业经历,擅长: 私募基金公司登记备案、重大事项变更备案、常年法律顾问、基金公司内部治理、融资并购、股权投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借款纠纷等相关法律服务。据尽调宝大数据统计张华利主任被评为2018年私募基金领域全国十大律师之一. 张华利律师依靠专业的法律、金融、管理知识及丰富宝贵的实践经验,已经为国内红枣第一品牌上市公司好想你集团旗下私募股权公司、中粮集团旗下基金公司、中信集团旗下国有控股公司等上百家基金投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张华利律师全方位精通各类商业模式、法律、金融、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架构设计等。经常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等法制栏目邀请,作为特约嘉宾点评法律事件。承办的案件曾被北京青年报、法制晚报、新京报、信报等多家报社刊登转载,对推进社会监督法治宣传起着积极的作用。